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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档案室工作制度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1-09浏览次数:10

学院档案工作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学院信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,是维护学院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。

1.综合档案室对学院的全部文书、教学、科技、会计及有关专业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保存。

2.对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、检查和监督。

3.档案工作纳入学院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;建立由院长分管、办公室主任兼任档案室主任的领导机制。并配备专、兼职档案员,院长负责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档案室主任负责制订工作计划,组织检查落实日常业务工作。

4.根据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,接收整理、鉴定、保管、统计本院的全部档案和资料。

5.编制必要、适用的检索工具,搞好编研工作,热情、主动提供档案利用,为学院各项工作服务。

6.抓好库房管理,严守保密规定,搞好“九防”工作,库内不得办公和堆放杂物,保持库内良好的卫生环境和适宜的温湿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