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认真学习、贯彻、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深入调查研究,加强信息反馈,总结经验教训,分析研究问题,制定决策预案,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咨询意见,当好领导参谋。
2.负责统筹协调起草全校性重要规章制度和党政工作计划,综合协调学院党委、行政的党务、政务、事务、计划管理等工作;受理并研究各部门的请示和报告,编发及传递公文,做好上情下达,下情上报。
3.负责党委全委会会议、党委常委会会议、校长办公会议、重要专题会以及其他全校性会议的协调、筹办工作。
4.负责与上级部门及校外单位的联络沟通,组织协调有关接待活动;负责协调、组织开展学校重大事项、重要活动,协调安排学校领导公务活动。
5.负责督促检查重要决策部署、重要文件、领导批示指示、会议重要决定决议、专项检查整改、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其他交办事项的执行、贯彻落实情况。
6.负责制发、上报以学校名义发布的党委、行政等校内公文及有关材料;负责上级公文的传阅、传达,并检查执行情况。
7.负责学校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拟定保密制度,加强保密教育,抓好密级处理,查处泄密失密事件。
8.负责联系学校法律顾问,协调处理学校的法律事务。负责审核、办理以学院名义签署的协议、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,协调和推进依法治校各项工作。
9.负责学院党委和院行政印章及院长印签、介绍信、证明、信函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管理与使用工作;负责审定全校各组织机构印章的刻制、发放、启用和回收工作。
10.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,负责管理湖南省无扰督查系统、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管理及监察系统、省12345政务服务、株洲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网络问政等平台及院长信箱,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工作。
11.负责学院的各类文件、技术资料等综合档案的收集、立卷归档工作,以及档案室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12.负责学院会议室、院领导办公室的管理,负责校内用车调配和政务值班安排。完成学校交办的需要统筹协调、牵头抓总的有关工作。